“化债”是本轮经济恢复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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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8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信融解读:此次一揽子5年合计12万亿元化债新政,2024-2028年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有利于缓释有助于缓释地方当期化债压力,畅通资金循环,增强发展动能,提振市场信心。

一、本次政策出台的背景

出台背景:过往,由于部分地方违规举债,隐性债务规模快速增加。为了防范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中央要求各地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基础上,稳妥化解存量,于2028年底前全部化解完毕。2018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政策安排和各类资金资源,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隐性债务风险整体有所缓解,截至2023 年末,全国隐性债务余额14.3万亿元。这也意味着2024年至2028年这5年地方还要偿还14.3万亿元隐性债务,以完成2028年底前实现隐性债务清零目标,平均每年约化解债务2.86万亿元。这也是本来经济“去杠杆”的根本出发点。然而,今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需不足等因素影响,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难度增大。一些地方隐性债务规模大、利息负担重,不仅存在“爆雷”风险,也消耗了地方可用财力,市场预期比较悲观。因此,才有了10月1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稳增长、扩内需、化风险,将在近期陆续推出一揽子有针对性增量政策举措,其中一项政策举措是加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这项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措施。

二、此次化债组合措施的内容

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增加6 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即每年安排化债限额2万亿元。从2024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按照此前要求,这2万亿元隐性债务需要在2028年之前偿还,但新政之下,允许它按原先合同在2029年及之后偿还,也就减轻了2028年底之前偿还2万亿元隐性债务压力。这次置换,近3年安排8.4万亿元(2+2+2+0.8+0.8+0.8),将显著降低近几年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规模。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化债压力大大减轻。

三、新一轮化债新政的效果展望

首先,解决地方“燃眉之急”,缓释地方当期化债压力、减少利息支出。这次隐性置换,近三年密集安排8.4万亿元,显著降低了近几年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规模,让地方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其次,帮助地方畅通资金循环,增强发展动能。通过实施置换政策:一是将原本用来化债的资源腾出来,用于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二是将原本受制于化债压力的政策空间腾出来,可以更大力度支持投资和消费、科技创新等,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调整。三是将原本用于化债化险的时间精力腾出来,更多投入到谋划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去。同时,还可以改善金融资产质量,增强信贷投放能力,利好实体经济。

第三,这有助于推动解决地方各类“三角债”问题,促进内循环,提振经营主体信心,降低金融机构呆坏账损失。

第四,有利于缓解市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悲观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活跃资本市场。


这些举措都能快速助力消化存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回归供需平衡,作为债权债务人也需要抓住机遇,早日行动理清自己的债权债务关系,轻装上阵,再图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