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晚间,金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正式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重整申请相关资料,五中院审查后接收公司重整申请材料,案号为(2024)渝05破申129号。
近年来,上市民营房企们步履艰难。金科,或将成为近年来A股首家走入破产重整程序的大型全国化上市房企。
作为长期专注于暴雷房企化债领域的专业机构,信融君对所有主要房企的变化保持足够的敏感度,随即联合战略合作伙伴、专注于破产案件的信标律师事务所对金科股份拟进入破产重整这一情况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
一、金科股份拟进入的什么程序?意味着什么?
根据上述公告,金科股份申请的是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程序大致分三类: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破产重整,三者之间主题不同,目的也不同,详见下表图。其中,“重整”也是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之一,因此公告披露的法院案号也是“破申”字号。如破产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那么金科股份即进入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值得关注的是,这次并非金科股份首次被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在2023年5月,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向法院申请金科股份破产重整,还引致深交所下达关注函。函中深交所曾问询“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破产重整进行逃废债、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作出了否定答复。
二、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会发生什么?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企业的运营会发生重大变化,其主要影响包括:
1.一切民事执行及民事诉讼程序中止。
2.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决定公司的管理事务;在一定情况下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管理人可以决定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4.在重整期间,需要经过法院批准,债务人才可以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但需要接受管理人监督。
三、破产重整程序的走向 —— 金科的破釜沉舟之路!
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进入破产程序后,企业应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提出重整计划草案后,草案未获得债权人等表决通过或未获得法院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重整计划草案要获得通过的条件要求十分高,包括至少四个组别的债权人、原出资人组别分别按法定条件表决通过,然后还需经过法院审查认可裁定批准,最终各方顺利执行并完成重整计划的所有约定,重整才算最终成功。否则企业的最终归宿就是破产清算!
那么,房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对广大债权人将产生什么影响?债权人如何主张及保障自己的权益呢?请关注信融君联合信标君的后续分析文章!